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河南省汇隆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田杰 | ||||
项目名称 | 河南省汇隆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河南省汇隆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08年8月,公司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1号,占地面约为15000平方米,注册资金3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输变电设施零部件、蓄能器及通用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修理服务;液压机械设备、气压动力机械设备;金属制品及车辆零部件等。用人单位现有一线生产员工40人。 | ||||||
项目组人员 | 冯治钢、靳永芬、贾鹏凯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治钢、靳永芬 | 调查时间 | 2021.10.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田杰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冯治钢、贾鹏凯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0.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田杰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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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粉尘: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峰接触浓度。 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各工种接触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臭氧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油雾:数控机床处油雾浓度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老车间机加工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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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工作以及对防护设施的维护工作,严禁未佩戴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2)用人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3)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 (4)用人单位应在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其中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各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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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河南省汇隆精密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