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登封龙德硅砂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登封市东华镇南店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陈春阳 | ||||
项目名称 | 登封龙德硅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登封龙德硅砂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南店村,总投资800万元,主要负责硅砂生产与销售。用人单位现有职工55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12人,一线生产人员43人。 | ||||||
项目组人员 | 刘松柏、张尔益、胡潇泊、韩静宜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松柏、韩静宜 | 调查时间 | 2021.11.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春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松柏、刘东晖、宋相哲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11月18日~11月20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陈春阳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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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 (1)粉尘 用人单位破碎工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出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余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要求。 (2)噪声 用人单位磨选车间操作工、破碎车间破碎工、铲车司机接触噪声的40小时等效声级均超出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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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工作。 2、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内容;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内容。 3、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作业人员的人数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对离岗的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确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需要复查的,应当根据复查要求增加相应的检查项目。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做好培训记录及留存影像资料。 5、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指定专人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6、用人单位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7、用人单位应加强鄂破机、圆锥破碎机处除尘器的维护与保养,及时清理积尘,保证除尘器正常、有效的运行。 8、用人单位各个工种在生产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好符合、有效的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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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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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龙德硅砂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2-1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