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经济开发区蔡伦东路南段东侧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秦龙 | ||||
项目名称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有1台单台处理能力4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线,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配套中温中压余热锅炉,配套9MW×1台凝汽式汽轮发电机,供热能力10t/h。同时配套建设飞灰稳定化处理工程、烟气净化处理设施、渗沥液处理(渗沥液处理能力200t/d)等工程;位于渭南市大荔县官池镇;生产人员主要采用四班三运转运行;一线劳动定员50人。2021年5月发电并网计时进入试运行。 | ||||||
项目组人员 | 毛春丽、蒋利霞、侯艳红、孟丹丹 | ||||||
现场调查人员 | 毛春丽、王发克等 | 调查时间 | 2021.07.0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秦龙、辛亚峰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毛春丽、王发克、蒋利霞、侯艳红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07.30-2021.08.01;2021.12.1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秦龙、辛亚峰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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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有粉尘、氨、甲硫醇、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盐酸、镉及其化合物、铅尘;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粉尘、氨、甲硫醇、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氯化氢、盐酸、镉及其化合物、铅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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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D441电力生产”,结合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等情况,综合分析,判定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结论:结合建设单位整改报告,预测在建设项目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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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 |
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大荔)有限公司光大绿色环保大荔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