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贾经理 | ||||
项目名称 | 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用人单位”),位于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工业园区,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洁净煤洗选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产品有精煤,是炼钢业、焦炭业等煤炭化工行业的重要原料;次产品有煤泥、中煤及煤矸石。煤泥、煤矸石是水泥厂、内燃砖厂及燃料行业的原料。原煤经过洗选后得以高效清洁利用 | ||||||
项目组人员 | 张尔益、胡潇泊、胡俊峰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尔益、胡潇泊 | 调查时间 | 2021.09.2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贾经理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潇泊、张尔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9.28~9.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贾经理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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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1)用人单位在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告知、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等方面部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用人单位煤场巡检工,主厂房1层输送机巡检工接触呼吸性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出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煤场巡检工、主厂房1层输送机(巡检工)、主厂房2层巡检工、主厂房3层压滤车间(巡检工)、主厂房4层筛分车间(巡检工)、主厂房5层选煤车间(巡检工)、主厂房6层脱泥车间(巡检工)接触噪声的40小时等效声级超出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噪声测量显示煤场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301皮带头,主厂房6层振动筛、5层絮凝加药、5层旋流器、5层浮选机、4层精煤脱介筛、4层中煤脱介筛、2层振动弧形筛击打器、1层701皮带(精煤)、1层702皮带中(精煤)、1层702皮带下料口(精煤)、1层703皮带(精煤)、1层空压机,机修车间维修处等设备噪声强度超过85dB(A)。 (4)用人单位于2021年9月7日~10月9日委托许昌美年大健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门诊部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3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复查。 (5)用人单位设置有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但个别工作地点的有害物质浓度仍然不符合要求。 (6)用人单位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有个体防护用品。 建议: (1)要求车间各工种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并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配备相适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3)建议用人单位依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持续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等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人持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保存演练记录。 (4)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针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并严格按要求针对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异常人员根据医生建议进行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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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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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元煤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