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白银陇烨陶瓷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白银市平川区陶瓷街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明娥 | ||||
项目名称 | 白银陇烨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
项目简介 | 白银陇烨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8日,其经营范围为日用陶瓷、园林、陈设艺术及其他陶瓷制品制造,地址位于白银市平川区陶瓷街1号,法定代表人张明国,现有员工60人,其中工程技术管理人员9人,主要产品为高档艺术陶瓷500件/年;中档艺术陶瓷3000件/年;艺术陶瓷46500件/年;仿古艺术陶瓷600000件/年。 | ||||||
项目人员 | 冯东方、胡明立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21.11.2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明娥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冯东方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1.25~11.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明娥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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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等。 粉尘:检测结果显示,该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总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粉尘定点检测结果显示,上料口定点粉尘浓度为21.6~51.3mg/m3,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正常生产时由铲车司机驾驶铲车进行上料工作,作业人员不直接接触上料口,其他各工作场所总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上料口处超标原因分析:粉尘经下料口落入球磨机过程中,引皮带输送,物料落差、球磨机内部增压等使下料口处扬尘明显。 噪声:本次对该建设项目共计17个工种进行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A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对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进行测量,主要噪声强度较大的工作地点/设备有球磨机、空压机、釉球磨等,对其进行噪声强度频谱分析,结果显示噪声主频率集中在500kHz ~4kHz,属于中高频噪声,应为工人佩发防中高频噪声耳塞。 超标原因分析:主要是陶瓷瓷砖生产行业的特殊性,设备产生的噪声强度普遍较高,因车间设备工作噪声较大,且没有相应的隔音、消音措施,车间内风机运行时由于空气振动产生较大噪声。 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一氧化碳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地点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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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白银陇烨陶瓷有限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陶瓷制品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主要建议:1、(1)建议该公司定期进行积尘清理; (2)在噪声作业点附近设置隔声操作室或隔声休息室; (3)用人单位日常管理中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工作,定期保养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注重除尘装置防护效果检测,同时加强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护技能的培训与提升,确保防尘、防毒设施不发生堵塞,控制点风速满足除尘、排毒效果; 2、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佩戴相关的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应为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新进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在岗工人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工人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进行。 4、(1)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同时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购置粉尘、噪声检测仪器,开展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3)在生产区存在粉尘、毒物、噪声的设备或工段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4)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分类存档,并完善相关内容,档案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本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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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白银陇烨陶瓷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发布日期:2021-12-22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