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址 | 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姬晨曦 | ||||
项目名称 | 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项目简介 | 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于2021年1月28日成立,位于郑州高新开发区长椿路8号,法定代表人朱平礼,注册资本壹亿元。用人单位从事交通运输热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应用,以热泵变频控制技术和热管理系统产品为核心,专注于冷热转换、智能控制的环境热管理解决方案和产品开发,深度赋能工程机械、房车、皮卡、卡车、环卫等商用车舒适出行,努力成长为创新领先的全球汽车热管理系统服务商。用人单位现有员工116人,其中一线生产人员67人。 | ||||||
项目人员 | 胡明立、郑雪东 | ||||||
现场调查人员 | 胡明立、郑雪东 | 调查时间 | 2021.7.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姬晨曦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胡明立、郑雪东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7.2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姬晨曦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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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噪声、紫外辐射等。 粉尘:粉尘检测结论: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各车间的作业人员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检测结果显示,各车间的定点所测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氮氧化物检测结论: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工人接触氮氧化物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氮氧化物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臭氧: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所测各工作场所臭氧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一氧化碳:本次测量及计算结果显示,工人接触一氧化碳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工作场所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工人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测量结论:本次测量了该用人单位共计5个接触噪声作业的工种,测量结果显示,总装及平行流工段焊接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其他所测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85dB(A)的要求。 结合现场调查分析,工人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原因为:总装及平行流工段焊接噪声较高,缺少相应的吸音、隔音措施。 紫外辐射: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工人接触紫外辐射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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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1)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人作业时佩戴防护用品(防噪声耳塞等)。 (2)职业病防护设施 总装及平行流工段焊接等处工艺允许情况下可设置吸音板,或者周围墙体采用吸音材料,进一步降低工作场所噪声。(3)职业健康监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的有关规定,对接触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 体检项目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确定。 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4)职业卫生管理 1)在工作中逐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2)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3)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已损坏的警示标识应及时更换。 4)完善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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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不涉及 |
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