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嘉峪关市酒钢冶金厂区内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雒子俊 | ||
项目名称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新增两台板坯修磨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简称就“酒钢不锈钢”)建成于2005年10月,是酒钢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战略重点建设项目之一。 由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炼钢系统两条线产能的完全释放,产品结构的多元化以及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430、321、409L、双相不锈钢以及其他一些必须全修磨的钢种的开发和生产,现有不锈钢板坯的修磨能力将呈现严重不足,目前修磨机能力已成为炼钢生产的瓶颈。因此需要新建一套(两台)板坯修磨机,以满足不锈钢400 系列钢种生产、中厚板的表面质量和不锈钢产品多元化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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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贾鹏凯、张玉梅 | ||||
现场调查人员 | 贾鹏凯、张玉梅 | 调查时间 | 2021.10.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雒子俊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玉梅、贾鹏凯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18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雒子俊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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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粉尘:该建设项目本次共检测接触粉尘工种2个,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定点检测结果显示:各工作场所粉尘峰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了3个工种接触噪声的强度,测量结果显示,所测各工种接触噪声8h、40h等效声级强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主要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进行测量,主要设备噪声强度均低于85dB(A)。 高温:测量结果显示,各所测工作场所高温WGBT指数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本次检测时间为10月16日~10月18日,非当地最热月份,但考虑到建设项目工人接触方式(正常作业时在修磨机外围巡检,不进入修磨机),且建设项目本身不存在高温热源,热辐射来源于坯料余温,因此综合判定建设项目工作场所高温WGBT指数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工频电场: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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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2019年按第1号修改单修改版)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中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夏季高温季节可能引起职业性中暑,应为员工提供降暑饮品及药品。 (2)完善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容。各工作岗位醒目位置警示标识“注意防尘”和“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和“戴护耳器”应独立于告知卡之外单独设置。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第二条要求,对职业卫生档案分类存档,并进一步完善档案内容。 (3)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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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新增两台板坯修磨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