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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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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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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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东段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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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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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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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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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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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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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位于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东段360号,始建于1977年7月,是中原油田勘探开发决策的参谋机构,具备国家甲级工程咨询资格。主要承担中原油田的油气勘探开发及资源评价、中长期规划、年度部署、方案编制、储量计算和评价、物探技术应用研究、可采储量标定、钻井工程设计、地质化验、开发试验、三次采油技术研究、测井技术研究、油气田开发先导试验和现场实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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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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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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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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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冰洁、贾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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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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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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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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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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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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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鹏凯、张冰洁、冯治钢、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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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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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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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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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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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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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用人单位地质实验室和开发实验室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其分布、使用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确定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正己烷、氨、苯酚、过氧化氢、四氯化碳、汞、硫化氢、乙酸、氢氧化钠、氢氟酸、盐酸、苯、二甲苯、三氯甲烷、电离辐射、噪声,应重点监控、防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正己烷、苯、汞、盐酸、三氯甲烷、电离辐射、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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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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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规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中的“研究和试验发展”,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根据用人单位地质实验室和开发实验室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其分布、使用原辅材料种类及用量、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考虑到用人单位存在17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并涉及5中高毒物质(氨、苯、氢氟酸、汞、硫化氢),且2017年~2019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均发现苯作业异常需复查人员以及苯作业职业禁忌症1人和噪声异常需复查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病危害种类众多,包含氨所致职业性急性氨气中毒,盐酸所致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过氧化氢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三氯甲烷所致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四氯化碳所致职业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苯酚所致职业性急性酚中毒、职业性酚皮肤灼伤等,综合判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地质实验室和开发实验室应合理进行产生振动设备的布局,增加减震设施或优先选用/跟换产生振动小的通风橱柜、振捣碎样设备,减少、降低楼层之间振动影响,可将其布置在化验楼1层。
(2)用人单位应优化化验楼内各化验间室内排风设施,使室内通风换气量能够将有害气体完全排除。
2 职业卫生管理方面
(1)结合近几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管部门HSSE应重点监控、防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苯系物、噪声。
由于噪声治理工程技术措施上的限制,对在岗职工用人单位应加强噪声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同时强化个体防护用品现场监督管理。对所有新近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症人员及不适合从事噪声作业的人员上岗。对所有在岗职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需复查异常人员及时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妥善处置;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职业病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按有关政策给予职业病病人相关的待遇。
(2)结合2017年~2018年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结果,发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采样点设置数量偏少,今后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检测点设置可参考本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5.3.2 检测点设置小节中内容确定采样方案,并结合今后实际生产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宜包含重点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正己烷、氨、苯酚、过氧化氢、四氯化碳、汞、硫化氢、氢氟酸、盐酸、苯、二甲苯、三氯甲烷、电离辐射、噪声。
(3)因主管部门的变更,本次评价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登录www.zybwhsb.com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4)用人单位前线取样人员在特殊地区区域(如甘肃、内蒙、新疆、青海等)可能接触到地方病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从职业卫生管理方面考虑,前线取样人员出发前应详细了解所去地区是否存在地方病、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种类及分布地区,做好职业卫生个体防护措施。
3持续性改进建议
(1)持续关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人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尤其是用人单位108室磨切机、126室切片机、北平房顶击式振筛机。注重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及时为工人更换失效、损坏的防护用品。
(2)持续关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可靠有效,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报警设备故障及时维修。针对用人单位可能发生的急性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可参见表11-1所述。
(3)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切实安排培训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持续关注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进展,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的相关要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等要求,修订完善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
(5)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逐步修订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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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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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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