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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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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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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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和腊梅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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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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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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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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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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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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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简称“用人单位”)于2010年11月19日成立,2011年9月开始建设,2013年1月25日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投产至今设备运行正常。用人单位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和腊梅路交叉口,占地面积150040m2,注册资本3000万元,现年产铝箔2万吨。公司主营业务为:铝箔生产销售。企业法定代表人:张良莹。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47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2]71号)及《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安监管[2012]153号)等有关规定,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委托,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通过对用人单位各个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等)进行检测,判定其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并结合用人单位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判定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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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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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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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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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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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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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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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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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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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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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谢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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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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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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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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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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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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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油雾、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各工种接触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一车间合卷机、1#分切机等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各配电设施处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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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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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议:一车间1#轧机控制室、2#轧机控制室、锯管机操作台,二车间2#轧机控制室工作时及时打开车间灯具,以满足照度相关要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减少合卷工、分切工、厚箔剪工等工种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记录,确保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用人单位应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组织离岗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同时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本单位保管,与职业卫生档案一起存放,并及时将最新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存入档案;加强现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严禁作业人员不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完成此次现状评价后,用人单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与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一并妥善保存;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进一步加强、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及时将最新的职业卫生培训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存入职业卫生档案;进行生产时打开车间风机,保证通风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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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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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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