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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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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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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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水口村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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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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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全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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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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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污泥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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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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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污泥处理厂是洛阳瀍东污水处理厂的配套工程,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污泥处理规模228t/d,采用晾晒+条垛堆肥工艺。
洛阳市污泥处理厂设计处理瀍东污水处理厂30万m3/d污水处理所产生的脱水污泥,但建成之后实际负担瀍东污水处理厂20万m3/d污水处理和涧西污水处理厂20万m3/d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处理任务。现有设施规模已不能满足脱水污泥处理,而且洛阳新区污水处理厂也即将投产,大量脱水污泥需要处理。因此,尽快对污泥处理厂进行改扩建十分必要,同时对污泥厂现有臭气集中收集处理。根据洛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规模和洛阳市瀍东污水处理厂常年运行数据每处理1万m3污水产生6.56t脱水污泥(含水率80%)推算,提出本次改扩建工程完成后脱水污泥处理规模达到328t/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2]7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改扩建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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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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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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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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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艳红、郑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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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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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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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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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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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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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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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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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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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NO、NO2、NH3、H2S、噪声、工频电场。
由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拟建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拟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预计建设项目各工种(除班长和中控工外)接触粉尘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种接触毒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各工作地点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种(除地磅工和中控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可能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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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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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对建设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等提出了补充措施,并提出了建设单位非正常生产状态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管理的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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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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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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