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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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能湘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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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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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东安县石期市镇羊角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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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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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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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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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德能湘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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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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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湘江水电站位于湘江[河流代码AFF10006(SL249-1999)]干流上游段,是湘江干流在湖南省境内的第一座迳流式水力发电站,是东安县域电网的骨干电站,地处永州市东安县石期市镇羊角坪村,是一处集发电、灌溉、防洪、旅游、航运于一体的综合水利水电工程。2004年东安县委、县政府对湘江水电站进行了改制,由东安县财政局与德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改制合同,并更名为湖南德能湘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该电站技改前工程于1975年10月破土动工,1981年,主要水工建筑物全部竣工。电站1979年11月1#机组开始发电,1980年2#机组投入运行;1982年10月3#机组、4#机组相继投运; 1983年至1987年3月,5#、6#机组投入运行,标志着整个工程全部竣工,历时12年。该电站控制流域面积7940平方公里。总库容2074万m3,机组设计水头11m,装机6台,总容量19.2MW。设计年利用小时5373小时。复核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1.0200亿kWh,经三十年运行,实际多年平均发电量为0.9193亿kWh。建设项目为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6台机组于2015年2月~2016年4月相继投入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湖南德能湘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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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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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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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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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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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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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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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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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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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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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涛、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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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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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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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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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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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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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噪声: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合格率为100%。
工作场所噪声强度:3#发电机组、水车室、空压站、供水系统的噪声强度超过85dB(A)。对上述工作地点噪声进行频谱分析,显示3#发电机组、水车室噪声的主频率主要分布在500Hz,属中频噪声;供水系统、空压站噪声的主频率主要分布在1kHz~2kHz之间,属高频噪声。
工频电场:本次测量结果显示该建设项目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电场强度在35kV升压站测量值较大,进入该区域巡检和工作时应注意驻留时间,以减轻工频电场对人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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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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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经过分析,该建设项目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设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行中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总体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因此,该建设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
作业人员在中控室停留时间较长,应对中控室的门进行改造,设置为隔声门,减少噪声危害。
出线平台工频电场测量值较大,进入该区域巡检和工作时应注意驻留时间,以减轻工频电场对人体的影响。
公司应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卫生防护意识;作业人员进入水轮机室、空压机室、发电机层等区域巡检和工作时应减少停留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影响;严格作业人员按照要求佩戴防噪声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体防护,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有异常的场所应及时整改。
对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有异常的作业人员应及时安排复查,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调离噪声作业岗位,并安排其进行治疗。对新入职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能安排存在职业禁忌证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必须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根据本次检测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规定,每两年组织接触噪声作业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特别是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将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复查结果、处理意见等进行汇总后存档,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监测结果及时整理后存档。
严格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
该建设单位控制室、1#机水机层端子箱旁、5#机动力电缆指示柜及水机层等部分工作地点平均照度值低于其对应的标准,应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清理灯具上的灰尘,如还不能满足照明要求应在相应场所增加照明,降低照明对作业人员眼睛的损害。
焊接检维修及刷漆防腐、进入尾水管道等作业时,作业人员应该佩戴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之后才能进行相关作业,特别是进入尾水管道进行作业时,必须先检测其氧含量方能进入作业。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应持续进行并不断改进,按要求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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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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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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