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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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联海皇水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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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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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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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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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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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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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联海皇水泥有限公司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7.5MW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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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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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建设项目总投资6123万元,设计发电量约5040万kWh。主要工程内容有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等。建设项目利用水泥生产线回转窑窑头、窑尾部位的高温烟气,通过余热锅炉,加热水产生水蒸气推动汽轮机做功,从而带动发电机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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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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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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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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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于贵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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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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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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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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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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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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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于贵然、胡明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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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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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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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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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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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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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总尘、呼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联氨、盐酸、氢氧化钠浓度及高温、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锅炉巡检工和电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其他岗位接触噪声强度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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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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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氨、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肼、氢氧化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2)建设项目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其他电力生产”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
3)经过分析认为当前建设项目在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方面、采取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应急救援措施方面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要求。
4)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1)加强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完善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2)对拟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安排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前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定期组织工人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07)等的规定,根据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进行相应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包括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警示标识用语应统一准确。5)职业病危害公告栏检测结果公布及时更新。5)现场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将水处理间加氨装置单独布置,与其他不产生有毒物质或物质毒性较小的装置隔开。6)宜改善化验室和余热锅炉加药间的照明。
7)使用的日常监测设备应注意校正和维护,保证设备检测性能的完好和数据准确。8)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9)维修作业时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并注意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毒。需要在密闭空间或通风不好的场所进行作业时,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的要求进行,制定密闭作业操作规程,并配备通风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照明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合理安排检维修作业时间,避开夏季最热时段露天作业,尽量避免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10)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30日内,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8号)的规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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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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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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