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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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高分子新材料聚苯硫醚循环经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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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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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敦煌市工业园区经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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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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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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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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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分子新材料聚苯硫醚循环经济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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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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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西域特种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系原甘肃省敦煌市西域矿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而成的现代股份制企业,用人单位是集矿产资源开发、高分子新材料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于2005年10月28日注册成立,位于甘肃敦煌市阳关中路32号。用人单位注册资本6868万元,总资产26975万元,占地面积161268平方米。
用人单位厂址位于甘肃敦煌市工业园区经一路1号,产品主要有:元明粉、硫化钠、聚苯硫醚、PPS改性材料。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技术和工艺,年设计生产能力为元明粉50000吨、硫化钠30000吨、聚苯硫醚4000吨、PPS改性材料6000吨,现聚苯硫醚已经投入生产。目前用人单位生产员工共87人,仅聚苯硫醚正在生产。元明粉、硫化钠、PPS改性材料尚未生产,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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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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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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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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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潘学良、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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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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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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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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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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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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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尔益、刘松柏、潘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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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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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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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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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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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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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煤尘、其他粉尘;
毒物:氢氧化钠、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化氢、对二氯苯;
物理因素:噪声。
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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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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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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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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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工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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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粉尘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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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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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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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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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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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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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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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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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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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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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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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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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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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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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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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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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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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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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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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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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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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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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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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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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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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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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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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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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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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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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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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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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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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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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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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合格指低于8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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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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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1)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各工种接触氢氧化钠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二氧化硫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二氧化硫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限值的要求。
(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各工种接触盐酸最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5)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对二氯苯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投料口对二氯苯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限值的要求。
(6)本次测量显示用人单位除空压工外,其余各工种接触噪声的40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定点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三相电动机、压缩机、脱盐塔系统泵、置换水真空泵的噪声强度超过85dB(A)。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设备自身运转所产生的机械性噪声较大。
(7)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二氧化氮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二氧化氮短时间接触浓度符合国家职业限值的要求。
建议:
(1)用人单位增加“注意防尘、“必须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详情见附件7。
(2)用人单位应增设职业卫生公告栏。
(3)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完善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2015]5号)的相关规定,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用人单位应按照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办法及规程的要求,继续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制度的执行力度。
(5)用人单位应给员工进行全面的体检,增加体检项目,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进行,保证每个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人都能得到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用人单位下一阶段应开展的评价或检测工作提出建议。
(6)为接触硫化氢和氯化氢的相应工种(反应釜操作工、硫化钠脱水系统巡检员、水处理系统巡检员)发放过滤式防毒面具。另外,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发空气呼吸器。
(7)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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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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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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