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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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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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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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郭店镇天辰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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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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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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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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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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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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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是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编制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要求的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31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之一,该用人单位位于新郑市郭店镇天辰路9号,工程总投资约3.5亿元,年处理危险废物5.67万吨,主要处理工艺包括:焚烧、安全填埋、稳定化/固化、物化、废水处理、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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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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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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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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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马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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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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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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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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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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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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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胡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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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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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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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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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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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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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水泥粉尘、其他粉尘;毒物: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硫酸、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粉尘、毒物、噪声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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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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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职业健康监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52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的有关规定,对接触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以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及职业病病人。
体检人员应包括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体检项目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确定,并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2、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建立十二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存在毒物的工作地点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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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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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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