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乡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俞总 |
||||
项目名称 |
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庄子加气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庄子加气站,成立于2004年10月,隶属于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现有职工10人,设置有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李键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云龙、李键、王心怡、赵昆南 |
调查时间 |
2015.11.0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俞总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李云龙、李键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5.11.0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俞总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
噪声:本次计算结果显示加气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加液泵加液过程中噪声强度大于85dB(A),噪声频谱分析显示以8kHz高频噪声为主。超标原因:为设备自身运转时产生噪声较大。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检查结果和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筑卫生学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检查结果分析:在目前检测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下,作业工人发生身体不适的可能性较小。用人单位如果能够按照提出的整改建议进行积极整改,整改后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防护的要求。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
不涉及 |
金塔县海达清洁能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大庄子加气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6-06-26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