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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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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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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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五一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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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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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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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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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南阳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提标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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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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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五一村南;主要包括:碱渣预处理、混合污水处理、回用循环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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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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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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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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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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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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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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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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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阿炯、杨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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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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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娟、毛春丽、张尔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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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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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8~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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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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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阿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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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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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臭氧、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噪声。
检测结果:臭氧、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噪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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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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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属于“三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判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较重”的建设项目。(2)主要危害因素:建设项目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臭氧、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噪声。(3)结论:通过研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建设项目当前职业病防治情况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情况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基本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整改计划,整改完成后在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持续性改进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加强管理、培训,提高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并监督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在建设项目生产装置区域内需完善的警示标识种类及数量,详见表3-1;
依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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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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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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