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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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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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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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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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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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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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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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双河Ⅶ-3层系Ⅲ类高温油藏聚合物驱实验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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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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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位于南阳市桐柏县埠江镇,设计注聚规模1400m3/d,总配注量为1155 m3/d。主要包括新建混配工房1座(包含库房)、熟化罐4座、制氮装置1套、密闭分散水射流聚合物母液装置1套、螺杆泵2台、提升泵2台、200立方米缓冲水罐1座;新建泵房1座、增注泵房、注聚泵房和计量阀组间;新建井口装置10套、值班控制室、配电室、变压器及各类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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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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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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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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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潘学良、田凯、赵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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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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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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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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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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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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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良、赵昆南、田凯、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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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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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日~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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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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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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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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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毒物(粉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粉尘、噪声、工频电场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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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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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一般”;
(2)建设项目当前尚不足以完全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将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混配工房加料仓附近设置“注意防尘”、“戴护耳器”警示标识。
(2)将聚合物投料工配备的防毒口罩滤膜更换为防尘滤膜。
(3)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在工作场所设置的职业卫生公告栏中补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内容。
(4)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劳动合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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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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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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