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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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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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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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国槐街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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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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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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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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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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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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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简称东港公司)始建于1998年,2003年更名为郑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票证印刷、防伪印刷、彩色印刷等。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国槐街11号,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地面积7000m2。公司现有员工77人,其中一线生产人员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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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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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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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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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赵昆南、张尔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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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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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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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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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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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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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赵昆南、张尔益、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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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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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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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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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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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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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总粉尘浓度,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酸,噪声,个体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分条机机长、轮装机机长、滨田机机长、装订机机长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定点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生产车间8色轮转机、分条机、滨田机噪声强度均超过85dB(A)。其他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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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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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1)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粉尘及毒物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作地点粉尘及毒物的短时间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用人单位分条机机长、轮装机机长、滨田机机长、装订机机长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定点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生产车间8色及11色轮转机、分条机、滨田机噪声强度均超过85dB(A);其他均符合要求。
建议:(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9号)的要求,完善现有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制定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加强工作场所的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制度,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劳动者公布。
(3)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特别是分条机机长、轮装机机长、滨田机机长、装订机机长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好防噪声耳塞,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保证作业人员进入有害作业场所时正确佩戴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护用品。
(4)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规定,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用人单位虽在车间内设置有警示标志,但是设置的位置不对,应在存在粉尘、毒物、噪声作业的场所旁增设相关警示标识。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参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2007)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6)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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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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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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