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平顶山市新城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苑培东
|
项目名称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大容量强电流试验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简介
|
建设项目总投资23500万元,企业自筹10000万元,国网总部注入资本金13500万元。
可以进行3.6kV~40.5kV各等级的大部分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3相直接实验;联合360kV等级的振荡回路系统,可以进行40.5 kV~363kV各等级的全部的单相/3相合成试验(容量开断试验、关合试验);联合动热稳定系统可以完成1100kV等级及以下的全部动热稳定试验。
|
项目负责人
|
张涛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涛
|
调查时间
|
2015年12月10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苑培东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涛、许盈盈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5年12月23日-12月25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苑培东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六氟化硫、噪声等。
检测项目
|
检测方式
|
检测点数/对象数
|
未超标点数/对象数
|
合格率/%
|
六氟化硫
|
定点
|
2
|
2
|
100
|
噪声
|
个体(计算)
|
13
|
13
|
100
|
定点*
|
3
|
3
|
100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属于(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六氟化硫、噪声、工频电场,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六氟化硫,工频电场。
(3)建设项目采取了防毒、防噪声、防暑降温等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显示六氟化硫、噪声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工作场所采取的防护措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建设项目管理单位配备有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设施。
(5)建设单位定期发放工作服、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6)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7)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主要进行巡检作业,人工辅助操作。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8)建设项目控制室、设置有空调用于防暑降温和防寒,满足卫生防护要求。
(9)建设单位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有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制定有相对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有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及检测、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等工作。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下一步应完善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警示标识设置。
(10)建设单位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和职业健康档案由安全质量室负责,按照规定对作业人员定期安排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项目依据标准规范中确定的体检项目安排;2015年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建设单位已告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并录入职业健康档案。建设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1)关键控制点:
毒物危害关键控制点:建设项目毒物主要来源于试品充填、抽提六氟化硫;为降低毒物危害应加强工作场所日常监测,按时通风,通风时间满足规定要求,为试验人员配备移动式检漏仪及时发现存在的逸散。加强试验设备检维修,防止六氟化硫通过试验设备泄漏。
噪声危害关键控制点:建设项目噪声危害主要集中在空压机间;定点检测噪声值满足国家要求。
(12)通过研究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建设项目在警示标识方面尚不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整改计划,整改完成后在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持续性改进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