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八路与第十大街交叉口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晓辉 | ||||
项目名称 | 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名称: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用人单位性质:外资企业分公司; 用人单位成立时间:2014年3月; 用人单位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南八路与第十大街交叉口; 投产运行时间:2014年3月;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纤维、树脂、聚氨酯、无纺布、针织布制成的汽车内饰件、汽车隔音件及注塑汽车零部件; 生产规模:生产汽车内饰件77714件/年,后轮罩171609件/年及隔音件98539件/年; 生产运行情况:正常生产运行,用人单位自2016年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以来劳动定员、生产设备布局、原辅材料、规模产能等均未发生大的变化,其中2016年劳动定员21人,其中女职工5人,2017~2018年劳动定员20人,其中女职工5人,2019年劳动定员22人,其中女职工5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的分类为“二 制造业”、“(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2塑料制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为一般。本次评价范围为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生产设施和辅助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汽车轮罩生产线、汽车顶棚内饰件生产线、隔音件生产线、捆包区、原材料、成品及废品放置区、仓库、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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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刘冲、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18.04.3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晓辉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冲、贾鹏凯、郑雪东、靳永芬、冯东方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8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晓辉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检测结果显示建设项目各工种及各个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在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认为,用人单位在按照报告中对其提出的建议整改完善后,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个体防护措施正确佩戴使用的情况下,从职业病防护角度考虑:用人单位目前职业病危害现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要求。 建议:在后续职业健康检查中充分与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沟通,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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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08-21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