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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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雪山水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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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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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玉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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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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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0937-335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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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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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雪山水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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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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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雪山水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5日,注册资金50万元,公司位于玉门新城区清泉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水利水电开发利用。公司下辖三座水电站,即新干渠一级水电站、新总干二级水电站、新总干三级水电站。
新干渠一级水电站位于玉门玉昌公路34公里处,电站自2011年8月投产,装机容量3200kw,年发电量最大可达1650万kW·h,现有作业人员12人。
新总干二级水电站位于玉门镇21公里处,电站自2011年10月投产,装机容量9000kw,现有作业人员8人。
新总干三级水电站位于玉门镇23公里处,电站自2011年10月投产,装机容量7000kw,现有作业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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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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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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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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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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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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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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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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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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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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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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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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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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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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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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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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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
噪声检测结果:本次测量结果显示运行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水轮发电机层噪声强度大于85dB(A),噪声频谱分析显示以500Hz~1kHz左右中高频噪声为主。
结果分析:水轮发电机机运转时产生噪声较大。
工频电场检测结果: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配电室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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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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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用人单位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其他电力生产”,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用人单位要加强现场监管,要求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制度,减少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
(2)建议用人单位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的体检项目,在具备相关资质的体检机构对作业人员进行噪声和电工作业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议用人单位为运行工配备符合防护要求的防噪声耳塞,监督作业人员巡检作业时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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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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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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