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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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鑫兴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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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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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敦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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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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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经理(1320940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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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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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鑫兴能源有限公司敦煌莫高镇鑫兴加气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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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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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范围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全部工作场所的生产设施和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等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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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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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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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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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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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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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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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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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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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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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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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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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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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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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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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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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
(1)粉尘
结果分析: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机舱装配工接触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地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苯、甲苯、二甲苯
结果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补漆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要求。
(1)噪声
结果分析:本次计算结果显示加气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均小于85 dB(A)。
(2)工频电场
结果分析:用人单位配电室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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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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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为接触噪声作业的员工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防噪耳塞,根据测量工作场所噪声A声级的结果,得出加气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为70.8dB(A),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且用人单位工作地点最高噪声为加液泵(加液过程),为79.5dB(A),未超过85dB(A),但属于噪声作业,建议用人单位加气工在加气过程时佩戴防噪耳塞。
(2)加强监督,现场作业时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及管理,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并做好维护和定期更换工作。
(3)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为工作人员提供防暑降温的清凉饮品,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较炎热的工作时段。
(4)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应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培训应做好记录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5)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6)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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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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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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