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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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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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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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四大街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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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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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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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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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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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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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是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5亿元兴建的以生产露露系列饮料为主的大型企业。公司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以东,经南六路以南(第十四大街72号),占地131亩。主导产品为获得国家专利的露露牌杏仁露,涉及杏仁露、核桃露、花生露等多系列植物蛋白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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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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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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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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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昆南、潘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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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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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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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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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成、柯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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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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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柏、刘冲、赵昆南、潘学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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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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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5日-7日, 2016年01月23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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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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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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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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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包装技改之后不再存在粉尘)、噪声、硫化氢、丙烯酸、高温、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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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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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属于“二 制造业,(二)食品制造业”,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别为:“一般”,综合分析判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在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监护结果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在按照报告中对其提出的建议整改完善后,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行,个体防护措施正确佩戴使用的情况下,从职业病防护角度考虑:用人单位目前职业病危害现状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要求。
建议:
(1)制定高温中暑、硫化氢中毒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
(2)用人单位应将职业卫生体检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签字确认;下次体检增加关于高温、硫化氢等的体检内容,并组织新进人员及离岗人员进行上岗前及离岗后的职业健康体检。
(3)加强现场防护用品佩戴培训及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发放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逐步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逐步落实各项制度的记录和档案。
在各车间入口处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布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各工作场所职业病警示标识及告知卡的设置。用人单位下一步应逐步完善现场警示标识的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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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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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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