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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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新哈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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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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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园镇工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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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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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俊(13809907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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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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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新哈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年碳化硅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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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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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新哈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内,成立于2003年,公司现有员工近60名,是一家以生产、加工、销售石英石为主的民营企业。本项目主要由生产设施(碳化硅生产车间、机修车间)、辅助生产设施(原料货棚)、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设施(锅炉房、供电、给排水、办公生活区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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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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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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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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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方希景、李云龙、白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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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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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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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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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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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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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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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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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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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煤尘、石墨粉尘、其他粉尘、碳化硅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高温及工频电场等。
结合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建设项目冶炼单元铲车司机接触总尘及呼尘、配料工接触总尘浓度可能超标,加工及制粉单元粗加工破碎入料工接触总尘及呼尘浓度、磨粉包装工接触噪声强度可能超标,但在其佩戴合理的个人防护用品后其接触水平能够符合要求,其它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应均低于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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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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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建议:
①原料货棚及堆场两侧应设置移动式喷水抑尘设施,根据气候情况向料堆表面喷水抑尘,配料搅拌器地面清扫应采用湿式作业。
②磨机车间在磨粉机上部设置除尘器,接料口下方设布袋除尘设施,减少粉尘的外逸。
③布置破碎机、磨机等噪声较大设备车间墙壁、门窗等应采取吸声和隔声处理,并对其设置减振底座。
④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人员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明确相应的职责。
⑤在办公区域、冶炼炉区及各加工车间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且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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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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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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