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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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汇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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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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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工业园区黄河路与经八路交叉口的久盛化工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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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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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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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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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汇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TPU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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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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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汇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位于濮阳市工业园区黄河路与经八路交叉口的久盛化工产业园内,主要从事塑胶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塑胶制品、化工产品生产,化工原料及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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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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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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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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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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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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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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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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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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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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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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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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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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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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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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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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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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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1)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有机粉尘);毒物(MDI、新戊二醇、甲烷、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安装调试过程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电焊烟尘、水泥粉尘、矽尘、其他粉尘等)、毒物(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振动、高温、低温等)。
(2)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中暑。
(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该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中“(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5合成材料制造”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进行管理。
(4)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挤出机上方应设置局部收集净化装置,用以收集熔融过程产生的粉尘、毒物;
(2)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等的要求,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期间应为工人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3)生产区域应设置急救箱,配备生理盐水等急救用品,控制室配备空气呼吸器等急救用品。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对可能发生MDI急性中毒、中暑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应急救援协议医疗机构;在聚酯多元醇、抗氧剂使用环节增加洗眼设施。
(4)建设项目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应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等的要求,完善辅助用室的设置。
(5)建设项目运行期,应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
(6)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51号)的规定,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7)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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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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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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