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普莱克斯(青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北路254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孙月军 |
项目名称 |
普莱克斯(青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即墨污水处理厂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普莱克斯(青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地址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北路254号,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于2007年5月投入运行,项目规模氮气41610t/a,液氮36500t/a,液氧36500t/a,氢气240m3/h。 即墨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孙家庄村东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院内,采用变压吸附原理制取氧气供给客户臭氧机使用。项目占地约450平方米,生产规模约530m³/h。 本次评价为普莱克斯(青岛)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即墨污水处理厂项目首次评价 |
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现场调查人员 |
杨裕东、李洋 |
调查时间 |
2019.3.2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孙月军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杨裕东、李洋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9.4.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孙月军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制造业”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