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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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福盛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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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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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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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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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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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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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福盛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工业级六氟化硫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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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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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福盛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隶属于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院)的控股有限公司。福盛达公司是专业生产六氟化硫的企业,该公司占地38000平方米,注册资本564.50万元。2006年6月,涧西区委、区政府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把“福盛达公司”引入“涧西科技工业园”。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化工行业2012-2016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按照化工园区建设原则和“产业集聚”规划,优先企业布局,实行统一规划、集群发展的要求,2016年底之前,要完成非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的搬迁、淘汰、关闭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转型发展任务,福盛达公司被列入生产装置搬迁对象。经过认真比对和分析,最终将项目搬迁厂址选定在洛阳嵩县饭坡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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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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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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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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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现增、王娟娟、田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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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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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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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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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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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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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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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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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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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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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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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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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有粉尘(电焊烟尘)、毒物(主要包括氟化物、氟气、氟化氢、六氟化硫、氢氧化钾、乙二醇、氧化钙、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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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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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的分类为“二 制造业”、“(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的“2塑料制品业”,综合分析,武汉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用人单位”。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聚乙烯粉尘、人造玻璃质纤维粉尘、其他粉尘;毒物类:一氧化氮、二氧化氮、MDI;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建议:(1)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检查和奖惩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
(2)用人单位宜在生产车间内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等控制措施。
(3)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相关规定,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用人单位应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救援意识,同时做好相关的演练记录及影像资料。
(5)用人单位应按照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办法及规程的要求,继续把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制度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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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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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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