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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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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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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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金阳新区兴黔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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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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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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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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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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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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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贵阳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快速增长的交通需求与城市交通设施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压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和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贵阳市积极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该建设项目拟建设29座地下车站,3号线一期工程始于桐木岭站,止于洛湾站,线路全长43.135km,其中地下线41.576km,高架线0.285km,设车站29座、控制指挥中心1处、车辆段1处,停车场1处、3座110/35kV主变电所。列车采用B型车,初、近期、远期6辆车编组,载客量(定员)1258人/列。初、近、远期高峰小时最大行车量分别为 15、24、28对/h,系统规模按30对/h预留。项目建成运行后,预计贵阳地铁初期客运量515100人次/日,负荷强度12182人次/公里;近期客运量达845234人次/日,负荷强度16069人次/公里;远期客运量达到1164672人次/日,负荷强度22142人/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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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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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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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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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峰、靳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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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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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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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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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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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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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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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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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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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运行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矽尘)、化学毒物(二氯甲烷、丙醇、正庚烷、异丙醇、正己烷、乙醇、甲醇、丙酮、环己烷、甲苯、二甲苯、丁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烯腈、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氢氧化钠、盐酸、氨、硫化氢、氯气、六氟化硫)、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工频电磁场、微波、紫外辐射、X射线)等。本次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不涉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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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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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原则,由于该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设施工期职业病危害为“严重”,建设项目正常运行期后职业病危害为“较重”,因此该建设项目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源头控制职业病
建设单位在采购相关化学品时,应严格控制进货渠道和成份,不采购含高毒物品(例如苯)、正己烷的化学品,并建立相应的原辅料采购管理制度,以防控化学物的职业危害。
(2)完善通风空调设计
1)进一步细化各生产性用房的通风设计,司机驾驶室以及控制指挥中心、主变电站、停车场、车辆段等工作场所的新风量设计应达到30m3/h人。
2)主变电站、污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储存间等用房的事故通风次数应不小于12次/小时;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应设置于室外空气比较洁净的地方。
3)微小气候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要求。
(3)防噪措施
1)完善钢轨的性能,通过减振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列车运行产生的噪声强度。
2)如果在现有噪声控制技术下仍受到一定限制,应采取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为工人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人的作息时间,减少工人接触到的噪声强度和频率;制定员工听力保护计划,做好护耳器的正确使用培训和正确配用监管,采取综合措施以减轻噪声对作业工人的健康危害。
(4)防尘毒措施
1)进一步细化检修主厂房、运用库、工程调机车库等存在化学毒物危害的工作场所防毒设施设计,合理布局并设置正确有效的防毒设施,尽可能将有毒和无毒工作场所分开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2)检修主厂房中,检修地沟建议采用架空式设计,地沟中要有良好的通风。
3)车厢除尘采用湿式作业和吸尘相结合的方式;车顶和车底除尘采用高压水冲洗、湿布擦拭等湿式作业。
4)在车厢内部作业时,必要时采取辅助措施加强通风换气;部分零部件的清洗作业,应在室外通风良好处操作,操作工人应站在上风向,减少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5)完善危险品储存间、主变电站的机械通风和气流组织设计,事故通风换气次数设计为不少于12次/小时。
6)在钢轨检修焊接过程中对该段区间实行全面通风;有工程车随车工作时,工人在上风侧进行作业,工程车停放在隧道通风风向的下风侧,避免工程车排放的柴油尾气污染作业工人;钢轨打磨过程采取湿式钢轨打磨工程车进行作业。
7)污水处理池的清淤作业属于有限空间的作业,应按照有限空间的规范操作,作业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做好应急救援方案。
8)对于未能通过改善工艺降低粉尘浓度的作业岗位,应配备合格有效的防尘口罩。
(5)防非电离辐射措施
1)对仪器设备或通信设施采取良好的屏蔽设计和接地措施。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尽可能与产生微波辐射的对讲机或产生工频电磁场的供电设施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减少接触剂量,尽可能缩短接触时间。
3)针对焊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电焊弧光采取了佩戴面罩和防护眼镜的个人劳动保护措施。
4)选购性能稳定的低频率和低功率的对讲机;改变目前工作人员的对讲机通话方式,在对讲机主叫通话时,尽量将对讲机与人体头部、胸部距离拉开至10~15cm,从而降低工作人员接触微波漏能的功率密度。
(6) 防手传振动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手传振动的防护设施设计,包括增加防振动手柄、缩短和限制接触时间、合理安排工间休息等措施减少振动对工人健康的危害。
(7) 防电离辐射措施
1)根据《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7-2015)的规定,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
2)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02)等标准要求,对无损检测工进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周期为1次/季度。
3)定期对辐射安全装置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联锁装置的安全有效,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4)加强无损检测人员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操作技能,使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误操作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8) 应急救援措施的建议
建设单位应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针对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所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1)车站污水泵房:宜在每个车站配置手持气体检测仪,在工作人员进入以上污水站房前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同时应设置事故通风系统;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作为应急个人防护用品。
2)车辆段和停车场:在定修库和大修库配备喷淋冲洗设备;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作为应急个人防护用品。
3)车辆段和停车场污水处理站:配备喷淋冲洗设备;配备检测报警装置和相联锁的事故通风系统;检测报警仪应设在有毒气体的释放点附近,如污水池边,室内检测报警器设在有毒气体释放点1m范围内并低于释放点,室外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2m范围内,并设在长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作为应急个人防护用品。
4)车辆段和停车场危险品储存间:配备喷淋冲洗设备;配备检测报警装置和相联锁的事故通风系统;设置急救药箱,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建议配置急救药品;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应急救援通讯设备。
5)主变电站:设置六氟化硫的报警装置及相联锁的事故通风系统;因为危害气体的比重原因,应该采取下排风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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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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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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