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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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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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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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唐庄镇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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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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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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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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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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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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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成立于2010年10月09日,注册资金1500万元。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注资建造了火电脱硫综合利用项目—4000万平方米石膏板生产线。
用人单位生产原材料是火电发电厂发电产生的废弃物—脱硫石膏,每年可消纳脱硫石膏30万吨,相当于减少800万吨含硫量为5%的煤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极大的减少了废弃物治理带来的二次污染,既节约了资源,又极大的缓解了脱硫石膏堆放产生污染的问题。石膏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可循环进入产品,几近零排放。
用人单位现有生产线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2011年1月编制完成初步设计,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建成投产。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47号)等有关规定,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受新乡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通过对用人单位各个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进行检测,判定其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并结合用人单位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判定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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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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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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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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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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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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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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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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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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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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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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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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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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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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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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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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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煤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毒物(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总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石膏板原热沸腾炉出渣口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作业人员接触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工作场所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轻钢龙骨车间操作工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结果显示石膏板原热工段鼓风机、锤式打散机、冷却器、球磨机,石膏板制板工段二控输送辊道、三控输送辊道、切边机、合片机、堆垛机,轻钢龙骨车间1#龙骨成型机北侧、2#龙骨成型机北侧、冲床等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用人单位配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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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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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为 “二 制造业”中“(十七)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2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建议: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第111号)的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在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具体设置内容见表13-1;在各车间设置公告栏,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加强现场监督管理,确保作业人员作业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组织接触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紫外辐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高温的作业人员以及电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加强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等,并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制定《高温中暑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高温中暑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演练记录;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规范管理,及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关新纪录存入档案,如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应急救援演练记录、职业病危害设施维修记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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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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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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