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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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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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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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区白沙乡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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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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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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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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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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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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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位于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东园区白沙乡范村,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光。注册资本肆亿陆仟万人民币元整。经营范围3×30万千瓦机组经营管理,生产、销售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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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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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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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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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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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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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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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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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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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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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马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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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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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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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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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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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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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检测结果:本次共检测粉尘作业岗位5个,结果显示1个工种接触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4个工种接触粉尘的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共检测粉尘作业工作地点31个,结果显示18个工作地点粉尘超限倍数计算值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检测结果: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氢氧化钠、盐酸、二氧化硫、氨、肼浓度检测结果显示, 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地点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检测结果:本次共检测接触噪声作业岗位4个,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操作工接触噪声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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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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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火力发电(燃煤发电)”,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1、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应组织接触粉尘、噪声等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按照体检报告中的建议对异常人员进行复查,需要调离原岗位的人员进行调离。接触不同种类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本单位保管,与职业卫生档案一起存放,并及时更新;
3、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在存在粉尘的工作地点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和粉尘告知卡,在存在噪声的工作地点设置“注意噪声”、“戴防噪耳塞”和噪声告知卡,在其他存在毒物的工作地点设置“当心中毒”或“当心有毒气体”、“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和对应毒物的告知卡;在厂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4、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维修记录;
5、为汽水站加药巡检工配备防毒面具、防毒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加强现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严禁作业人员不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6、锅炉巡检工接触粉尘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标,加强上述工作地点的防护,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适量减少巡检人员接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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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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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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