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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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黄土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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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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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禹州市北偏东山区与新密交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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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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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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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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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黄土岭(48MW)风电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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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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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场址区位于河南省禹州市北偏东山区与新密交界山梁之上,场址区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34度20分43秒,东经113度26分38秒,面积约18.6km2,属山地风场,场址区属山地地形,海拔高程为380~750m,场区周边有永登高速、郑尧高速、郑少洛高速、G4等多条高速公路通过;场区南部S325省道距离场区6.5km,北部S323省道距离场区14km,施工交通便利。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3034.6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8606.9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项目场址区规划总面积18.6km2,去除矿区的面积后,实际可利用面积11km2,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装机规模为48MW。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风电场接入锁蛟变110kV侧。建设项目拟布置2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的24台箱式变电站。拟建设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配备主变压器、110kV配电装置、35 kV配电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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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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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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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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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涛、许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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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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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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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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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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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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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有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物理有害因素有噪声、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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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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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其他电力生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建设项目。但考虑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工频电场、噪声,作业方式主要为巡检、值守,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率小,综合分析判定,禹州黄土岭(48MW)风电场工程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要求》(ZW-JB-2014-002)等,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2)在下一步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中,应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进行详细设计,并在后续建设、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
(3)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4)外委作业要求:首先需要制定有关外包管理的各项制度,对外委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各环节做出明确要求,同时还要求各承包商也必须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与建设单位要求一样);建设单位在与外委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中明确双方在职业病防护方面(作业过程、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的职责与义务,明确外包作业范围内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方面得到保障,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并定期、不定期监督外委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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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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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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