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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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械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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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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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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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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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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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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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械研究所新型钎焊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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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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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市场需求,发展共性关键技术,推动产学研相互结合,提高我国高档钎焊产品的加工技术水平,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郑州机械研究所制定了新型焊接材料、新型焊接设备与工艺开发领域,建设新型焊接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及产业基地,在现有研究方向和研究基础上,开展高新技术领域焊接材料、电子封装、新型无机非金属焊接材料、未来金属合金焊接材料和焊接中的数值模拟五个方面的研究。建设项目于2010年11月由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完成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11月 取得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建设项目的批复,郑开管文[2010]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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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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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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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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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赵昆南、毛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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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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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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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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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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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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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田凯、赵昆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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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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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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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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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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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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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有粉尘、铜尘、铜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氢氧化钠、硫酸、二氧化氮、草酸、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接触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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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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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所列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经综合分析判断,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为“较重”。。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48号)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
(2)钎焊材料车间中频冶炼炉处加设通风排毒除尘设施,或尽可能规划将其位置进行变更,设置在钎焊材料单元房外围;
(3)钎焊材料车间精密轧机处增设轴流风机,并在墙壁处加设隔声材料;
(4)应做好工人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每年应检测工作场所的噪声和工人个体接触噪声水平,为作业工人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以及噪声职业性体检,并进行听力保护教育,建立听力保护档案。对听力异常的人员尽快调离噪声岗位。
(5)作业工人在中频冶炼炉冶炼过程中应佩戴KN95或以上的防尘口罩,减轻粉尘对身体的危害。进入表面抛磨前,应先进行充分通风,并加大通风量,增加通风换气次数,然后佩戴护目镜后再作业。
(6)继续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与管理,落实责任制,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确保防护设施运行有效。
(7)继续加强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作业人员都能正确、熟练的使用各类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
(8)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48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规范外委工程及外委单位的相关职业卫生管理,严格审查外委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资格及能力,严格要求外委单位按照要求规范其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措施,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外委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人员健康教育培训记录等职业卫生资料。
(9)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作业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佩戴、管理、检查和奖惩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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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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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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