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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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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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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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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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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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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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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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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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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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郑东新区热电有限公司是由河南盛润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按80%:20%出资比例合作建设经营,注册资本金4.93亿元。用人单位地处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紧临310国道,距郑州市区13公里,距京珠高速约5公里,距正在兴建的陇海铁路圃田集装箱中心站约5.5公里,距郑东新区约8公里,交通十分便利,地理位置优势显著。
用人单位现有员工31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公司现有人员主要负责机组集控运行操作、设备管理、燃料采购及财务、物资、行政、后勤保障等事务,1#、2#机组的设备维修等日常性工作由外包协作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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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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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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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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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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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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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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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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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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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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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贾宇、贾鹏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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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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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
201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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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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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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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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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用人单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确定本次检测内容为: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氨、肼、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硫酸、噪声、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
粉尘:本次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总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种接触呼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输煤皮带尾、3#输煤皮带尾、4#输煤皮带头、6#输煤皮带头处总尘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超限倍数的要求;3#输煤皮带尾、6#输煤皮带头处呼尘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规定的超限倍数的要求。
毒物:作业人员接触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及各作场所肼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集控运行巡检工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工频电场:工频电场强度测量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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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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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人单位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燃煤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为严重。
建议
(1)皮带转载点应加强密闭,维修部分挡尘帘,防止粉尘跑冒。
(2)劳动合同中有关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内容较笼统,全厂通用,建议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分岗位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告知,并在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中写明。
(3)对噪声较大的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磨煤机等高噪声设备,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进行隔声处理。
(4)将高温中暑纳入应急预案中。
(5)用人单位将液氨泄露作为应急的演练的重点工作,未安排其他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演练,建议在接下来应急演练中,将可能发生的酸碱灼伤、急性中毒纳入演练计划中。
(6)对于接触噪声超标的岗位作业人员,应合理安排巡检次数,如多人轮流巡检,来减少作业人员的接噪时间。
(7)加强对作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严禁未佩戴防护用品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8)用人单位应在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其中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9)职业健康体检应按照岗位作业人员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进行,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要求确定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得缺项,漏项;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10)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不够规范,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进行分类存档管理。
(11)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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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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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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