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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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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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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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航海东路1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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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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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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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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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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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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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2010年4月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总投资近20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860亩。一期工程年屠宰200万头生猪项目,2011年11月竣工投产,2014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主要包括屠宰车间、分隔车间、冷却车间、包装车间,辅助设施包括制冷机房、污水处理站、锅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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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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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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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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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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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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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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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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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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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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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娇、贾宇、贾鹏凯、胡明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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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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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3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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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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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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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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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氨、硫化氢、盐酸、二氧化氯、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高温、低温等。
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氨、硫化氢、盐酸、二氧化氯、氯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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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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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属于“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类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议:(1)在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在工作场所设置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的要求,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3)拟录用工人应安排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能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均应定期组织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劳动者离岗前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能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监护的体检内容和周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执行。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
(4)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
(5)硫化氢检测报警仪至少设定警报值和高报值两级,或者设定预报值和警报值两级。预报值为15mg/m3(21ppm),警报值30mg/m3(42ppm),高报值根据现场情况具体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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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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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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