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河南省洛阳偃师市城关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保红
|
项目名称
|
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于2002年7月9日,注册资金8000万元,位于河南省洛阳偃师市城关工业园区,安装两台220t/h环保节能型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55MW抽汽轮机。所发电力通过110kV线路输送至华中电网公司属下的河南省电网公司,热力销售至偃师华润热力有限公司,燃煤产生的粉煤灰及炉渣等副产品全部销售给当地的水泥厂和砖厂进行综合利用。
|
项目负责人
|
孟丹丹
|
现场调查人员
|
孟丹丹、许盈盈
|
调查时间
|
2017.8.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保红等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张辉、马会涛等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17.10.22-2017.10.2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王保红等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硫酸、盐酸、肼、氨、氢氧化钠、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粉尘:I段3#皮带巡检工和放灰工接触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I段1#皮带巡检工、I段2#皮带巡检工和锅炉巡检工接触总粉尘浓度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卸煤沟铲车驾驶室、推煤机驾驶室、1#皮带尾、2#皮带头、3#皮带尾、5#皮带尾、1#炉冷渣器旁、1#输渣皮带头、1#输渣皮带尾和2#炉冷渣器旁的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粗碎机、细碎机、7#皮带尾和2#炉10m平台的总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2#输渣皮带头的呼吸性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毒物:本次检测及计算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硫酸、盐酸、肼、氨、氢氧化钠、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测量结果显示用人单位汽轮机巡检工和鞋料上料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大于85dB(A)。
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3#输煤皮带头、粗碎机、细碎机、1#炉0米平台、1#炉8米平台、1#炉10米平台、1#炉渣口、1#炉一次风机、1#炉二次风机、1#高压流化风机、锅炉0m脱硫石灰石粉卸料处、除尘器、1#汽轮机、2#汽轮机、破碎机、输送空压机房等噪声强度大于85dB(A),噪声频谱分析显示以500~1kHz中高频噪声为主。
工频电场:本次测量结果显示各工作地点工频电场强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燃煤发电)”项目。结合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检测结果综合分析,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严重”的用人单位。
(2)根据对洛阳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分析与评价,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综合分析后认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现状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在严格采纳并落实本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针对工作场所设置的防尘毒、防噪声等设施应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其防护效果,加强设备管道的密闭,防止粉尘外逸。
2、为接触矽尘的机炉电巡检工和排渣工配备过滤效率至少满足《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规定的KN95级别的防颗粒物呼吸器,用人单位现为煤场作业人员配备的3M3200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护级别为KN95级别,直接为机炉电巡检工和排渣工更换即可。
3、鞋料上料工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超过95dB(A),建议为作业人员配备护听器SNR≥34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耳塞和耳罩组合使用时的声衰减值,可按二者中较高的声衰减值增加5dB估算。
4、焦作华强电力检修电力有限公司的作业人员应进行耳科常规检查。
5、华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应将检维修人员纳入体检范围中。
6、补充相应的警示标识。
7、制定高温中暑的专项应急预案。
8、针对酸碱泄漏事故进行演练。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不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