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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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宇钼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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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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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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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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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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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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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宇钼钨科技有限公司高纯钼金属精深加工建设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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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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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宇钼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一家集科研、开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企业。高纯钼金属深加工是一项符合我国政策鼓励性产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军工、民用等领域。建设单位是军工单位的主要供货商,目前主要业务涉及的军工企业有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贵航集团、安泰科技、成发集团等,涉及的民用企业有长城特殊钢集团、抚顺特殊钢集团等二十多家企业。近年来随着科技快速发展,钼金属制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子、光学、光伏、玻纤以及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领域,市场的需求促进了该行业的发展,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洛阳建宇钼钨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纯钼金属深加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2015年3月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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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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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勇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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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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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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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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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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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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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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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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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彦明、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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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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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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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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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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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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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氢氧化钠、紫外辐射、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根据建设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可知,各工种接触粉尘、二氧化氮、钼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场所粉尘、二氧化氮、钼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氢氧化钠的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种接触噪声的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空气锤噪声强度大于85dB(A),各测量点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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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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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建设单位属于“二、制造业,(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2)通过研读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检测数据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在对建设项目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后,建设单位积极整改,整改后,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正常运行和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暴露水平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重视噪声较大工作地点的噪声防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空气锤单独隔离设置,防止空气锤对其他工作场所造成影响,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噪声耳塞;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和体检周期与《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中所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致,并组织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组织离岗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要求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厂区醒目位置应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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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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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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