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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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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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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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城南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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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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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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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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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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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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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于2010年3月取得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由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分公司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年7月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取得河南省卫生厅的批复;2010年8月由十一化建负责现场施工建设,于2012年3月首次完成建设投入试运行,后因上游原料企业(新乡中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停产,缺少原料供应停产;2018年2月建设项目复产启动,2018年3月生产出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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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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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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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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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王娟娟、赵昆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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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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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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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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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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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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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凯、王娟娟、赵昆南、张尔益、刘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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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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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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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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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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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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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乙二醇、甲醇、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氢氧化钠、噪声等
检测结果:粉尘、乙二醇、甲醇、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氢氧化钠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4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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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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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二 制造业;(十三)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 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防噪声耳塞佩戴管理,要求作业人员进入噪声作业区域巡检操作时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
2. 加强气防柜日常巡检和维护力度,及时发现应急物资缺损情况,并及时补充,确保完整有效;
3. 尽快与所有作业人员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且明确告知作业人员其所在岗位具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其相应的防护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尽快补充缺少的警示标识及告知卡,要求警示标识需配对张贴,如“噪声有害”、“戴护耳器”;“当心腐蚀”、“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镜”等应成对出现;公告栏内应及时公布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 在下一步工作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如编制单独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并修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
6. 加强制度管理,在后续对建设项目改扩建等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工作;
7. 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系统,增加噪声、粉尘等监测手段,并制定负责人,建立日常监测档案;
8. 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标准规范完善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体检项目,并确保所有离职人员进行离岗体检,详见F表12-3;
9. 按照标准规范逐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详见F表12-2;
10. 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和体检单位建议安排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和后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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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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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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