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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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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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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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北方向的孟津县县城工业园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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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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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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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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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五环炉技改及尾气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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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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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乙二醇项目在河南能源集团内气化炉运行条件受激冷罐影响,不能长期运行,再加上开停车期间粗煤气去向的问题,在乙二醇项目开车初期催化剂升温还原期间装置负荷无法很快提高,大量的有效气体作为尾气将被迫送往火炬进行焚烧处理,造成极大浪费;另外,在乙二醇项目检修期间前系统设备将处于停车状态,造成资源闲置浪费;为丰富企业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优化整个洛阳乙二醇项目的运行模式,保证界外装置负荷率安全、经济运行,避免合成气资源浪费,减少污染排放,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个装置产能,最终形成一头两尾可灵活调整生产运行格局,特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五环炉技改及尾气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五环炉技改工艺流程为:湿洗塔→废锅→洗涤塔→压缩机压缩→气化炉激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综合判断该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进行管理。
本次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准,包括气化装置内五环炉、净化装置内甲醇装置及配套的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主要针对建成投产后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不包括项目今后可能对工艺、设备等做出重大更改后出现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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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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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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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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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贾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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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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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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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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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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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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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冲、贾鹏凯、胡明立、张冰洁、冯东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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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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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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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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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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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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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显示建设项目各工种及各个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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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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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持续性改进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喷淋洗眼器排水应连入分流排污槽。(2)取样人员现场取样点取样时应佩戴防毒面具、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3)各中控室事故柜中的滤毒罐、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设施应确保在有效使用期效内、压力正常、无损坏;急救箱中药品应满足种类齐全、在有效使用期效内。(4)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参加主管部门进行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相应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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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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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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