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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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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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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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汤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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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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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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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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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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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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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名称
2×600MW级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2 建设单位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3 项目性质
异地扩建项目
4 建设规模
2×660MW超超临界机组
5 建设地点
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
6 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输煤系统:卸煤装置、贮煤设施、输煤设备、筛分破碎设施、计量及其校验、除铁、除杂物、采制样设施
集控运行系统: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给煤机、密封风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启动锅炉、电气
除灰渣系统:除灰系统、除渣系统、石子煤处理系统、贮灰场
烟气净化:除尘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
化学水处理: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给水、凝结水、闭式循环水处理系统、水汽取样系统、启动锅炉加药处理系统、循环水石灰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公用工程:给水、排水、污水处理
7 岗位设置
建设项目共有461人,其中包括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公司287人,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5人、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人、湖北华泰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5人、周口市鑫瑞汽车修理有限公司2人、张家港华兴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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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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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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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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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盈盈、张茜、马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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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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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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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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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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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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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会涛、张茜、吴彦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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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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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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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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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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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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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电焊烟尘。
毒物: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硫酸、氯气、二氧化氯、六氟化硫及其分解产物、磷酸、氢氟酸、三氧化硫、甲醛、重铬酸钾、过氧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煤场管理、集控运行巡检工、灰硫运行巡检工3个工种接触总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1#皮带头、2#皮带头、2#皮带尾、4#皮带头、7#皮带尾、8#皮带头、9#皮带头、灰库二层、汽车卸煤处9个工作地点总粉尘超限倍数折算值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输煤运行皮带工、输煤运行班长、煤场管理、集控运行巡检员、灰硫运行巡检员5个工种接触呼吸性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2#皮带头、2#皮带尾、4#皮带头、7#皮带尾、8#皮带头、9#皮带头、筛分机、灰库二层、汽车卸煤处、1#炉渣仓操作室、2#炉渣仓操作室等11个工作地点呼吸性粉尘超限倍数折算值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输煤运行皮带工、集控运行巡检员、灰硫运行巡检员3个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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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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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燃煤发电)”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根据煤质条件,尽量增加喷水量,增加降尘效果。
(2)加强落煤管、导料槽与皮带接触面的密封,减少粉尘外冒。
(3)改进除尘器除尘性能,提高除尘效果。
(4)对锅炉观火孔、吹灰器区域进行经常性的清理,减少二次扬尘;灰库值班室在不卸灰时,开启门窗进行通风换气,及时对窗台、地面、操作台处的积尘进行清理,减少二次扬尘。
(5)对灰库二层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少二次扬尘。
(6)加强对外委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的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岗位操作规程等;
(7)督促外委单位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防尘口罩应根据工作场所情况随时更换,不应规定发放数量;
(8)监督工作场所内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严禁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不到位的劳动者进行接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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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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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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