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天津市蓟州区别山镇西大唐盘山电厂厂区内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谢红 | ||||
项目名称 |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天津盘山电厂10MW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天津盘山电厂10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拟建设大唐天津盘山电厂10MW光伏发电项目,全部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项目占地面积15万m2。安装总容量为10MW,400Wp的多晶硅电池组件24960块,分为4个光伏发电单元,安装汇流箱64台,2500kW逆变器4台,275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4台,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大约为1192.31万kWh。 | ||||||
项目负责人 | 冯东方 | ||||||
现场调查人员 | 冯东方 | 调查时间 | 2019.10.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谢红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谢红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和使用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工频电场、冬季低温、夏季高温。 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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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其他电力生产”,并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判定拟建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采取了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预计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细化岗位工作制度的分析; (2)细化类比职业健康检查资料的分析; (3)细化防寒、防暑等个人防护用品的评价与补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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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天津盘山电厂10MW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19-12-11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