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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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铝庆丰铝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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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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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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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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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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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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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铝庆丰铝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七万吨熔铸生产线改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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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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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铝庆丰铝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甘肃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注资)和重庆西铝庆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800万元,公司现使用甘肃铝电的扁锭生产设备及厂房(原属于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等开展生产经管活动。
为有效利用电解铝液,减少重熔铝锭二次熔化造成的能源消耗和金属烧损,公司对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电解一厂原铸造车间的38#、39#铸造生产线的铸造机进行改造升级,原有的38#、39#熔炼炉进行了维修,拆除了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的铸造生产线的铸造机,新增了1台扁铸锭的铸造机,设计的年生产能力为7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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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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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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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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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贾鹏凯、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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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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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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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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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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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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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贾鹏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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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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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7 ~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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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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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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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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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粉尘:该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总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场所总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毒物:检测结果显示,该建设项目各单元各工种接触一氧化碳、二氧化氮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各工作场所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本次对该建设项目共计3个工种进行测量,结果显示除铸铝工外,其他各工种接触噪声40h等效A声级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本次共对9个存在噪声的工作地点进行测量,本次测量结果显示铸铝操作位、泵机、除尘器噪声超过85dB(A),经过频谱分析其主频率在500Hz~2kHz,主要为中高频噪声,易引起中高频听力损失和语频听力损失。
高温:测量结果显示,各所测工作场所高温WGBT指数值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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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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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年]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属于制造业(十九)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铸铝机应设置隔音设施,减少对操作位的影响;合理安排工作制度(采用四班三运转等),减少工人实际接害时间。
(2)指定厂区附近的医疗机构为应急救援医院。
(3)氯气间应设置洗眼冲淋设施,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和清晰的标识,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米。
(4)配备应急救援箱,并配置应急救援药品,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附录A表A.4确定,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6)加强监督管理,工人工作时应及时佩戴防护用品(防噪声耳塞等)。
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管理,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7)生产厂区醒目位置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告栏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浓度。
(8)完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设置,“注意防尘”与“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与“戴护耳器”应成套配对设置;对于损坏的警示标识、告知卡等应及时更换。
(9)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第二条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
(10)新签订劳动合同中应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以附件形式增加职业危害告知内容。告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1)购置检测仪器开展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12)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员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议及时进行复查并妥善处置;熔铝工、铸铝工、打杂工体检项目中应增加高温、噪声检查项目(电测听、血糖);体检周期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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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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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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