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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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神华九江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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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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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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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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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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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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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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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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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运输条件良好。
建设单位于2013年委托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资质证号:(国)安职技字(2011)第A-0044号]编制了《神华江西国华九江煤炭储备(中转)发电一体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GABG-YP11110148);于2015年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编制了《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本次评价范围以本次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包括:码头(船舶卸煤、输煤),输煤系统(包括厂区内圆煤场、转运站、碎煤机楼、输送皮带),机炉电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烟风系统、锅炉系统、汽机系统、电气系统、热力系统、脱硝、点火及助燃油)、脱硫及除灰渣系统(包括脱硫系统和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包括给排水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尿素车间、化验),厂区辅助、附属设施(主要包括供氢站、燃料检修维护、锅炉检修维护、汽机检修维护、电气检修维护、热控检修维护、电焊焊接、化学水处理或供水系统维修、卫生清扫等)以及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其中码头外包给厦门市恒力机电设备运营有限公司,输煤系统和脱硫及除灰渣系统(操作岗位)外包给北京腾疆工程有限公司九江项目部,脱硫及除灰渣系统(监控+巡检岗位)和化学水处理单元外包给中国国能中电节能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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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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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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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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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艳秋、李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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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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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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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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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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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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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李云龙、高魏峰、方希景、朱艳秋、吴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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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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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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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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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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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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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氨、联氨、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盐酸、氢氧化钠、硫酸、硫化氢、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等。
检测结果:
总粉尘:本次检测显示脱硫及除灰渣单元放灰渣工接触总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地点总尘浓度检测结果显示:#3转运站、#4转运站、碎煤机、粗灰库、细灰库、2#炉渣卸料、2#炉渣仓控制室、2#炉排渣机、1#炉渣卸料、1#炉渣仓控制室、1#炉排渣机总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工作地点总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呼吸性粉尘:本次检测脱硫及除灰渣单元放灰渣工接触呼吸性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地点呼尘浓度检测结果显示:贮煤场、#3转运站、碎煤机、粗灰库、细灰库、2#炉渣卸料、2#炉渣仓控制室、2#炉排渣机、1#炉渣卸料、1#炉渣仓控制室、1#炉排渣机呼吸性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工作地点呼吸性粉尘浓度超限倍数计算值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毒物: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除水汽加药间氨溶液箱(加氨时)和水汽药品间短时间接触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各工种接触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硫酸、联氨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作场所盐酸、氢氧化钠和硫化氢最高容许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本次检测结果显示集控巡检工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超标,其他工种接触噪声的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作地点噪声测量结果显示中转站、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引风机、汽轮机、凝汽器、凝结水泵、开式冷却水泵、闭式冷却水泵、机抗燃油装置、电除尘区、输灰空压机房、浆液循环泵旁、氧化风机房、增压风机等处噪声强度超过85(A);频谱分析显示主频率在500Hz~2kHz范围内,为中高频噪声,中高频频谱是导致听力损伤的重要因素之一。
高温:检测结果显示,作业人员接触高温WBGT指数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工频电场:本次检测结果显示2#主变超过限值,其余各工作地点工频电场强度均未超过职业接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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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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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三、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燃煤发电)”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根据煤质条件,尽量增加喷水量,煤场喷枪、皮带上方的水雾降尘装置等应按要求开启,改善喷干雾降尘设施降尘效果。
(2)加强落煤管、导料槽与皮带接触面的密封,减少粉尘外冒。
(3)斗轮机清扫等应采用湿式清扫或其他不产生扬尘的清扫方式。
(4)皮带廊、转运站室等处应及时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5)在氨水桶与加药泵连接处增设软胶管,防治氨水逸散到空气中。
(6)增加水汽加药间和水汽药品间通风量,保证换气次数不少于15次/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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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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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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