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洛阳市吉利区大庆路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郭科长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是国家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批准建设的单系列燃料型炼油企业,拟投资119332万元(不含增值税),建设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工程。管道输量拟按照远期(2040年)530×104 t/a选择,输油泵按照近期(2030年)330×104 t/a确定,远期考虑更换首站输油泵,全长185 km。建设项目于2018年4月取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关于开展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前期工作的函”,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航空煤油、噪声、高温、低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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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尔益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尔益、赵昆南、王娟娟 | 调查时间 | 2019.11.2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郭科长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未涉及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未涉及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未涉及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航空煤油、噪声、高温、低温。 未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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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可分为“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 管道运输业;5720 陆地管道运输”。参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综合分析,判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工程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经本预评价报告的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在生产设备、工艺技术、原辅材料不变更,将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予以落实,并采纳本报告书提出的职业病危害控制补充措施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完善通风防毒、防噪声设施设置; (2)完善个体防护用品配备;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人机工效学。 (4)完善外包作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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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新郑国际机场航煤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开信息
-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