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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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双凤鞋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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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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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东、经北四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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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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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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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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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双凤鞋业有限公司双凤科技产业园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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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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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双凤鞋业有限公司投资38200万元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东、经北四路南第三工业园建设双凤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该建设项目于2018年11月由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规划设计,于2019年03月29日在郑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10171-19-03-012336),准予进行该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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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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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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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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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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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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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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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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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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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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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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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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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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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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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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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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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丙酮、丁酮、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不涉及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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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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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综合结论: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在设计专篇中对生产车间通风设施通风风向和排风位置等做出具体描述。
2、(1)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中应对可能发生的高温烫伤、苯乙烯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按应急预案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应急演练。
(2)明确应急救援协议医疗机构,与附近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应急救援救治协议,满足发生严重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需要。
(3)油墨储存间可能发生油墨喷溅等,应设置冲洗龙头和淋浴洗眼器,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和清晰的标识,对于冲淋、洗眼装置应确保能正常使用,其服务半径应小于15米。配置急救设备、药品,急救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应有清晰的标识,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附录A表A.4确定(见资料性附件中其他附件 附件四),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4)各作业场所、控制室等处应设置应急救援通信设备。
(5)应急救援设施应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使用。
3、将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费用纳入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中,专项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4、在设计专篇中对警示标识、告知卡等设置位置、数量、类型等进行详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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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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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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