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
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内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彭元平18935607277 | ||||
项目名称 | 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2万吨硅系材料深加工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成立于2010年7月2日,位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内,一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主要生产高纯硅铁,生产规模为每年1.4万吨高纯硅铁。建设单位因发展需要,建设2万吨硅系材料深加工项目二期项目。 | ||||||
项目组人员 | 冯东方、贾鹏凯、张冰洁 | ||||||
现场调查人员 | 贾鹏凯、张冰洁 | 调查时间 | 2021.5.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彭元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贾鹏凯、张冰洁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5.17~2021.5.1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彭元平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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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高温、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等 检测结果:制粒车间制粒工、班长、二车间冶铁工、出铁工接触总粉尘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他各岗位化学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 2.1-2019)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各工种接触高温、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清包处噪声强度超过85dB(A),其他各工作地点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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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主要评价结论: (1)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建设项目属于“C321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在将来的正常生产过程中,建设项目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1)建设项目二车间应设车间浴室及休息室。 (2)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卡设置。 (3)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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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青海稼诚硅业有限公司2万吨硅系材料深加工二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1-10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