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天津市大港染料厂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刘塘庄村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胡春荣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大港染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项目简介 | 天津市大港染料厂(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刘塘庄村,创建于1982年10月,因历史原因在1997年与原厂(天津市大港染化厂)分开成立了天津市大港染料厂,为独立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该公司多年来主要以亚硝酸钠、间二甲苯、硫化钠、氢氧化钠、盐酸、对硝基苯胺、二苯胺等作为原料通过重氮化及偶合反应等化学反应工艺生产酸性染料和直接染料,主要品种有直接染料直接耐晒黑G,直接红棕RN和酸性染料酸性橙Ⅱ、酸性金黄G、酸性大红3R等品种。 因市场及环境的改变,该公司从2017年4月开始,停止了采用重氮化及偶合等危险化学工艺生产染料,企业直接从市场采购酸性染料和直接染料,再将采购回的染料按客户要求混色,然后分装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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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吴洋楠、闫钦钦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洋楠 | 调查时间 | 2021.10.1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胡春荣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吴洋楠、闫钦钦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0.1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胡春荣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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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1 结论 经现场调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正常,防护用品发放到位。根据现场采集样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1 粉尘 次共检测4个粉尘作业点,结果显示,4个作业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和时间加权容许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2噪声 本次共检测6个工作地点的噪声强度,涉及1个工种,测量结果显示各工种接触噪声8h等效连续A声级强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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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针对本次现场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做好员工佩戴防护用品的日常监督,避免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2)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相关培训,培训人员应包括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内容。培训应做好记录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3)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职业禁忌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证患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 (4)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8号)规定,及时、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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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天津市大港染料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