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地址 |
洛阳市孟津区石化产业集聚区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栾津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10万吨/年PBST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是国家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批准建设的单系列燃料型炼油企业。1977年底开工建设,1984年部分建成投产,1993年全面建成并通过国家竣工验收。之后边生产边建设、投入产出滚动发展,逐步从单纯燃料型企业发展成为集炼油、化工、化纤于一体的综合型炼化企业。洛阳分公司为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河南省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限塑禁塑政策及“着力构建以能源资源为基础,以洁净能源和合成材料为两翼,以新能源、新经济、新领域为重要增长点”的“一基两翼三新”的发展格局,拟投资建设10万吨/年PBST(聚丁二酸丁二醇-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项目,以顺应世界能源变革大势和产业发展大势,发挥公司特色优势,在新能源、新经济、新领域上发力,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拓展高质量增长空间,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的发展。 | ||||||
项目组人员 | 赵昆南、王娟娟、田凯、贺金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赵昆南、贺金鹏 | 调查时间 | 2021.07.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栾津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现场调查、现场采样、现场检测的图像影像 |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有害因素有对苯二甲酸(PTA)、四氢呋喃、粉尘(SA、催化剂粉尘)、甲烷、氢化三联苯及化验使用的各类试剂;物理因素有噪声、高温、电离辐射。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根据对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综合分析预测:通过采取各项积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后,正常生产情况下,建设项目作业人员接触对苯二甲酸(PTA)、四氢呋喃、粉尘、氢化三联苯、高温的浓度/强度应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接触电离辐射的年有效剂量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设项目公用工程空压班长/外操接触噪声强度可能超出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但佩戴个体防护后,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加热炉区以框架结构为主,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同时在相应区域建设项目拟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建设项目发生甲烷蓄积的可能性比较小,发生相关职业病的概率较低。 建议 职业病防护设施 (1)PTA称量计振动筛处有少量PTA粉尘逸出,建议在PTA振动筛处设置除尘器。 (2)根据类比检测数据切粒机噪声较大,建议选用低噪声的切粒机,当选用的切粒机本身设备噪声较大时,为避免对周围场所造成交叉影响,建议将切粒机单独隔离设置或在切粒机旁设置观察室,同时观察室要采取吸声、隔声等措施,使噪声车间观察(值班)室噪声声级≤75dB(A),具体采取的设施应在工程设计中予以完善。 (3)用于支持和容纳密封源的部件应做到既能牢固、可靠的固定密封源,又便于密封源的装拆。同时要选用合适的屏蔽材料,满足相应活度的放射源屏蔽要求。 应急救援设施和措施 (1)建议在BDO原料、四氢呋喃产品罐区设置相应的泄险区,同时在装置的最高处设置风向标,确保装置区各处均可观察到。 (2)在四氢呋喃回收单元及储罐处设置喷淋洗眼设施,同时确保喷淋洗眼设施的服务半径不超过15m。具体设置位置与设置数量应在工程设计中予以完善。 职业卫生管理 (1)针对建设项目新建装置情况,补充装置操作规程内容。 (2)针对装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完善装置区职业卫生公告栏内容。 (3)针对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变化情况,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4)针对放射源的管理,源容器外表面应有牢固的标牌并清晰地标明下列内容:a)符合GB18871规定的电离辐射标志;b)制造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型号和系列号;c)核素的化学符号和质量数。密封源的活度及活度的测量日期;d)符合GB14052规定的检测仪表的类别和安全性能等级的代号。 (5)针对新装置区域职业病危害产生情况,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设项目在试运行开始前,建设单位应根据外操工、班长等各工种接触职业病的变化委托经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触所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存在职业禁忌或有与所将要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2)定期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健康受损的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3)及时组织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外委作业建议 建设项目建成后,装置检维修、放射源的管理与维修、物料的装卸等可能存在外委作业,作业应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且具备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并与之签订职业病危害防护委托协议,并对外委单位的作业过程、管理措施、人员的个体防护用品配备、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改进完善。 不得将检维修过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
||||||
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通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10万吨/年PBST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