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清丰县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 【行业类别】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 【项目详细地址】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大屯乡大屯村裴刘线路南侧002号 | |||||
| 【项目简介】 | 清丰县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大屯乡大屯村裴刘线路南侧002号,法定代表人为陈佳龙。该项目占地面积1500㎡。新建建筑面积为180㎡的框架结构站房一座,建筑面积195.94㎡的钢网架结构罩棚一座,30m³SF双层埋地储罐4座(柴油、乙醇汽油储罐各2座),各储罐以及管道在现场安装完成后试压试漏,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自吸式双油品双枪加油机4台。根据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9条,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 |||||
|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5年12月 2日 | |||||
| 【项目组长】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高银川0800000000202482) | |||||
| 【项目组成员】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刘冲 1800000000301002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范兴国1700000000301422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张辉 1800000000300914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徐安顺S0110410001101930017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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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黄庭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 【报告编制人】 | 高银川 刘冲 范兴国 张辉 徐安顺 | 【报告审核人】 | 毛春丽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高银川 刘冲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5年12月10日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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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经过定性、定量分析评价,评价组认为:清丰县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选址、周边环境、平面布置符合要求;采用国内成熟的工艺技术,装置设施安全可靠;安全设施(措施)采纳和落实较好,项目建设遵守了“三同时”要求,满足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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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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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发布日期:2026-06-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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