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 【行业类别】 | 金属冶炼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 【项目详细地址】 | 济源示范区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玉川产业集聚区)、玉川大道南、玉川二号线西侧 | |||||
| 【项目简介】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0年1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赵金刚,注册资金:109024.2634万元,注册地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企业类型为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期货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贵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一家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电解铅和白银生产企业。2002年7月,“豫光金铅”股票(代码:600531)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目前股份公司总资产达112亿元,占地2000余亩,拥有员工360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76人、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 因公司发展需要,2024年8月,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3100万元,购置铅锅及燃烧系统、电炉、圆盘铸锭机等设备在济源示范区济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玉川产业集聚区)、玉川大道北、玉川二号线西侧。建设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项目建设后可年产铅基合金20万吨(其中铅钙合金12万吨,铅H合金8万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建设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九条第4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2016年)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6〕137号)、《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安监总管四﹝2017﹞142号)《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的通知》(豫淘汰落后办〔2020〕4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产品和产能、设备均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在再生铅闭合生产线综合处理车间北跨厂房和合金厂房内建设2条合金生产线,同时配套公辅设施;并建设合金维修车间和危化品库。 2024年8月6日在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8-419001-04-01-946034;2024年10月31日在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4190002024GG0055435(建筑)号;2024年11月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2025年5月委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2025年8月合金维修车间由济源市豫光冶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施工,河南皓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2025年10月甲类仓库由河南省辽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完成施工,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2026年1月开始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各设备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安全事故 受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的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双方签订了安全验收评价合同。我公司在接到评价任务后,成立了评价组。 本次安全设施验收范围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工艺设备及辅助设施。主要内容包括: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工艺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及强检设施、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 本项目依托该公司玉川厂区的生产生活给水、软化水、消防给水、压缩空气、废水处理站、污酸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仅对匹配性进行分析。 评价组成员在实地踏勘、现场询问、分析研究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经辨识分析得出其存在的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有地震、雷击、暴雨洪涝、高低气温和大风、大雪、不良地质条件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有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钙、钠、钙铝合金、砷、氢氧化钠、赤磷、硫磺、松香、空气[压缩的]、高温熔融物、高温烟气、氧气、乙炔、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灼烫、中毒和窒息、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淹溺等;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本项目的周边环境、总图布置与建(构)筑物单元、生产工艺与设备设施单元、供配电与自动控制系统单元、特种设备单元、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单元、常规安全防护措施单元、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分析,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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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 |||||
| 【项目组长】 | 黄庭刚(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200000000100152) | |||||
| 【项目组成员】 | 白勇鹏(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100000000201323) 喻江丽(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500000000302274) 徐安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20211004641000000368) 靳永芬(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800000000300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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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负责人】 | 赵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 【报告编制人】 | 黄庭刚、白勇鹏、喻江丽、徐安顺、 靳永芬 |
【报告审核人】 | 李光明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黄庭刚、徐安顺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6-3-26 |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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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项目组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通过现场检查、勘测、询问和查阅资料,对该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与运行情况及安全管理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主体工程及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与设计相符,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经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系统各设备工作正常,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安全保护装置能投入运行,各项安全设施工作正常,运行参数达到设计要求,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基本得到控制;项目建设全过程基本实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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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铅基合金新材料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发布日期:2026-05-12 浏览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