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有色冶金与新材料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行业类别】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详细地址】 | 济源市北郊10km的克井镇石河村南的玉川产业集聚区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玉川厂区玉川冶炼厂的火法中试车间及铜箔厂的铜箔车间 | |||||
【项目简介】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有色冶金与新材料研发(试验)基地项目位于济源市北郊10km的克井镇石河村南的玉川产业集聚区内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玉川厂区玉川冶炼厂的火法中试车间及铜箔厂的铜箔车间,项目计划总投资10000万元,本次验收已建部分投资6302万元,建设火法车间(含新型高效火法炼锌试验线、侧吹熔炼试验线、底吹熔炼试验线、CR 炉熔炼试验线、富氧造锍试验线,目前仅侧吹熔炼试验线、底吹熔炼试验线已建设,其他试验线暂未建设)和湿法铜箔车间(铜箔试验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烟气收尘系统。主要设备包括:搬迁熔一Ф2.6×4.6m底吹炉一台、新建2㎡侧吹炉一台。新建Ф2.7×1.38m阴极辊和铜箔一体机四台;配套布袋收尘器、表冷器等。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危险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地震、雷电、暴雨、高低气温、 风荷载、雪荷载、不良地质等。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物料主要有压缩空气、天然气、氧[压缩的]、氮[压缩的]、硫酸(98%)、氢氧化钠(≥30%)、高温熔融金属(高温粗铅、高铅渣、冰铜)等,其他危险有害物质有乙炔(检维修时使用)、氢气、烟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其中,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天然气、氧[压缩的]、氮[压缩的]、硫酸、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乙炔、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属于危险化学品; 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天然气、氢气、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乙炔属于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依据《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不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24年调整),硫酸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 依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一氧化碳属于高毒物品。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起重伤害、灼烫、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淹溺、其他伤害等。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依据豫光金铅提供的资料,该项目东侧有1处重大危险源,东侧再生铅资源循环利用及高效清洁生产技改工程配套的30000空分制氧系统中的1×1000m3液氧储罐,构成了三级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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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签订时间 | 2024年4月11日 | |||||
【项目组长】 | 蒋利霞 | |||||
【项目组成员】 | 蒋利霞、白勇鹏、刘黎娟、方应辉、靳永芬、黄庭刚 | |||||
【技术负责人】 | 赵荣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紫薇 | |||
【报告编制人】 | 蒋利霞、白勇鹏、刘黎娟、方应辉、靳永芬、黄庭刚 | 【报告审核人】 | 李光明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人员】 | 蒋利霞、方应辉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时间】 | 2024年7月11日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照片】 | ![]() (企业典型建构筑物前人员合影、主要设备设施、现场周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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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有色冶金与新材料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安全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该项目经试运行,系统工作平稳,各项安全设施可靠、有效,运行参数达到设计要求,总体安全状况良好,安全管理规范、有效,其固有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条件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备注】 |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绿色有色冶金与新材料研发(试验)基地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发布日期:2025-06-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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